• No banquet lasts forever.
  • Love life, enjoy every minute of it, for once it's gone, it's gone for good.
  • Half-hearted effort brings half-hearted result.
  • Bad luck is loser's excuse.

Sunday, July 31, 2005

巴氏回锅肉与新释红烧肉

回锅肉煮法一
先用水煮七八分熟,捞起切成厚为三五毫米宽为二三十毫米的肉片,然后起油锅放入切成一段段的蒜叶和四川的大红椒加了料酒, 再放入肉片闷熟

回锅肉煮法二猪排切成段,加入淀粉.盐.白酒淹半小时然后油炸,捞起, 放入较多的辣椒丝和罗卜片一起炒,再和猪排一起煮.

巴氏回锅肉共有五种煮法。老爸嫌火头工转正的假洋厨师修炼不足,不肯传授其余三种。无奈之余,假洋厨师只好自创红烧肉四煮以弥补空缺。

红烧肉一煮
猪肉切薄片用地瓜粉与少许酱油腌住。
鼎里加一匙油,微热时将福州红糟加入锅内以微火炒出香味时,加入葱段或笋丝与猪肉片调大火猛炒。炒到肉片微卷时,洒少许酱油入锅中。熄火洒入小半茶匙白糖翻炒均匀使糟与酱油的味道和谐互衬。
起锅。

红烧肉二煮
猪肉切薄片用绍兴红腐乳与地瓜粉腌半小时。
鼎里加一匙油,大火烧热后加入葱段爆香,然后加猪肉片猛火翻炒。其余如上法但不必用酱油。白糖依个人喜好可加可不加

红烧肉三煮
选半肥瘦的五花肉切成两指见宽五毫米厚的肉片用酱油淹住。。酱油须刚刚盖过五花肉。锅内放二匙油,加入两大匙糖,以微火慢慢加热、同时不停搅动使糖融化。油温不可太高,否则糖会变黑。待糖完全融化后,倒入五花肉与酱油,盖上锅盖继续文火熬煮待肉色转红时即可起锅盛于碗中

红烧肉四煮猪肉切块。锅中烧热油,加入肉块将表面煎至金黄色,加入豆瓣酱,酱油,糖,新鲜辣椒或干辣椒数条,和少量水盖上锅盖中火熬煮至肉质软烂,辣味吸于肉中,加入生粉勾芡即可。

Saturday, July 30, 2005

倦倦手记 (0)第一锅粥

感冒了几天, 什么胃口都没有。早上JOHN问想吃什么,我说要喝白粥,要稀的, 你用一比十的比例加水煮。

“那我把水加到昨天的干饭里煮,是不是一样呢?”他问。
“不一样, 那是泡饭。稀饭可以治感冒,生津补胃,泡饭就没这功能。”
“为什么呢,不都是水和米吗?”
要跟一个洋博士解释稀饭和泡饭的原理,还真不是容易的事,不过也难不倒我. 我说: “稀饭就好象蛋白质,在高温下会失去活性,失活之后就恢复不了功能。已经煮干了的饭就好象失去活性的蛋白质,再煮也没用了。”
他於是茅塞顿开。想了一会儿,又很认真地说“你知道我们家的电饭煲吧。”
“我知道我们家有个电饭煲。”我也很认真地答。
“这个电饭煲不管放多少水,最后煮出来的饭总是干的。”
“所以粥要用锅来煮呀。”
“这正是我要证实的!”他很得意地跳了起来。

过了十几分钟,我还在床上完成我的填字游戏, 他端了一碗样本进来,“你看看这个可不可以。”我尝了一口,“嗯,米还不够烂,你加点水再煮一煮。”

又过了五分钟,他端了第二碗样本进来,“现在这个可以了吗。”
我试了试,“这个差不多了,但是不够稀。你再加点水,关了火就可以了。”
“这样就可以了呀?”,他好象有点不甘心,“那你用什么吃, 筷子还是汤匙?”
“筷子。”
“?”
“我们福州人把稀饭装在碗里,用筷子扒着吃,但其实更象喝”, 我赶紧又解释。
“那你下面干什么呢?”, 他又问。
“起床呀。”

我还没走到厨房就闻到一股饭焦味, 看来我的粥喝不成了。赶紧问他,“你忘了关火吗,怎么这么严重的焦味啊?”
“没有, 是我盖上锅盖,溢出来了。”
还好,只是一场虚惊。
我掀开锅盖,里面白白一大锅粥, 热气腾腾,稀稠适中。 我配榨菜和萝卜干,一口气吃了两大碗。一边吃,一边送给John 大量溢美之词以资鼓励。

想到John经过七年的观摩,才学会了煮汤面条。他 第一次煮粥竟如此成绩斐然,实在可喜可贺,特作文以记之。

Friday, July 29, 2005

约翰是John的中文普遍翻译。但我的爸妈如果说约翰,John 一定不知是叫他。虽然“俊”是比较接近的音译,而且常用于名字, 我觉得“倦”才是John最贴切的译名,因为此人倦怠之极, 方圆五百里无人可比。比如我叫他吸尘,他才吸了客厅就说累了要休息一下。这一休息少则几小时,多则几天,甚至几星期,一直要到本人忍无可忍问他吸尘休息完了吗,他才捡起吸尘器再吸一间房,脸上还要挂一幅无可奈何的表情。至于窗格地裙这些边边角角,你是别指望他发挥革命积极性连带清洁了去。除非你跟在他屁股后面,一处一处指点出来,这样折腾的我常常叹一口气,不如自己做了算了,何其干净利落。他吸完了尘,也从来不劳神踩一下按钮把电绳缩回洗尘器里去。你帮他收了回去,他并不感激,还怪说害他下一次又要把绳抽出来。

他的倦懒,不仅体现在做上,也体现在吃上。我没有见过比他更不讲究吃的人,只要 能够不动烟火,他可以一天三餐吃麦片粥。当然如果你煮了好吃的,他也爱吃,吃完说“我还要"。 你如果叫他学煮菜呢,他就一脸无辜地说“我学不会”。天底下的懒人都无师自通晓得“不会”是最好的借口, 而且他们经常在他人意想不到之处显示聪明才智。

有一个星期五我下班回家突然想吃自助餐。他在我到家前刚刚吃下两大碗牛奶泡麦片粥,硬被我拉到自助餐厅. 看着我大快朵几,他毫无怨色,很happy地每样尝了一小点。隔了两星期,他突然慎重其事地问:"我们从星期五开始不吃东西好不好?"
“干什么?”我很警惕。
“准备星期六晚上吃buffet!

他的倦也表现在记忆上。他平时看很多书,看了也都记住。他的朋友匹特称之为“字典式记忆力”。但他并不肯费心记住自己的电话号码或地址。平时凡与数目有关的交道皆由我代劳,或由我在旁提供数据。我们搬到新家后,他自己去银行关闭帐户,终于尝了个小小的苦头。

他给银行职员看驾照. 人家觉得驾照上的照片不象他,要问几个例行的问题验明正身, 问:“你的电话号码?”
他翻翻钱包,新号码没有带在钱包里,答:“我不知道,我刚搬了家。”
“你的地址?”
“我没有记下来。”
“你的旧电话号码?”
他翻翻钱包,旧号码也不在里面,答:“我不知道。”
“那你的旧地址是什么?”
他挠挠头,“我不知道。”
银行职员盯着他,好象他是来冒认钱财的可疑人物。但他坚称自己如假包换,那银行职员只好去叫了他们经理来验认照片才犹犹疑疑让他过了关。

当然他的倦懒也有好的地方,比如他嫌学中文太困难,我也不勉强。反正他看不懂,偶就可以在此信口开河 啦。(Shhhhh,别说啊!)

Saturday, July 16, 2005

新释闽菜谱之灯笼辣椒


在达成的超市买到一小盘灯笼辣椒, 因为便宜,心想不能久存, 要立即煮掉。拆了薄膜之后一看,每一颗都十分坚硬,半红半黑。 联想到姜是老的辣,既然都红得发黑了,想来是十分辣的。用刀剖开了,里面的籽竟是全黑的, 一粒粒大如葡萄籽,表面皱折不平。在水龙头下冲洗辣椒内面时,能感到那辣分子一点点渗透到空气中, 刺得鼻腔粘膜发疼。吸取以往经验,绝不敢用手去揉眼睛,一晚上用洗洁精 洗了好几次手。 饶是如此,指尖碰触过 辣椒汁的地方,到晚上睡觉前还是辣辣地发疼。

这样辣的辣椒,煮汤不足以化去辣味,微火小炒也不行。 唯有切了细丝,在猛火下用油炸得起泡,使辣味全散到油里去,再加入蔬菜或肉片同炒,特别的入味。或者在辣椒丝下锅时加入洋葱丝,炸到辣椒和洋葱表面起小泡泡时,就可以加入其他用料同炒了。

下面就是一道雪豆灯笼椒炒 鱿鱼须, 步骤如下:

1. 鱿鱼须切好后用少许酱油和地瓜粉腌住。
将灯笼椒和洋葱切细丝,洋葱少许即可。
大青椒或大红椒(Capcicum)切成小方块。
雪豆除丝。
2.将雪豆在热油中翻炒至刚刚转透明,起锅装入盘中备用。
3.锅中加一汤匙油烧热,扔进洋葱丝和辣椒丝翻炒至洋葱半透明,辣椒皮起小泡泡后,倒入青椒块一起翻炒。等到可以闻到青椒香味时,撒少许盐入锅中,并加入鱿鱼须大火翻炒几下,然后加入豆瓣酱和少许酱油,拌炒均匀, 盖上锅盖烧至鱿鱼须九分熟,再掀开锅盖用大火将汁烧到快干,倾入雪豆快速翻炒几下,使之与青椒鱿鱼等均匀混合就可以了。
4. 起锅。熄火。
这道菜十分变通,鱿鱼可用虾或鸡,猪,牛肉片替代。豆瓣酱若用蚝油替代,则又是另一道风味迥异的新释闽菜了。
**注解:
闽菜:闽人烧的菜。与传统定义有小小不同,故称新释。

Friday, July 08, 2005

福建的春天

为了做乡愁的诗,强借了一句“解冻的河流”来说春, 竟被Bill 揪住小辫, 说“福建的河流不结冰的吧”。其实 福建的春天又冷又湿, 比冬天还可厌, 实在没有什么好怀念的。小学课文里有“春雨贵如油”的句子, 总令我大惑不解。 物以稀为贵嘛,天天都下, 有什么可贵的。更讨厌有
个叫老舍的,竟敢写文章赞美春雨,而且还要收在我们课本里,什么“象牛毛, 象花针”,越读越可气。 还有那首“幸福就是毛毛雨”的歌也让人感冒, 毛毛雨阴阴绵绵,不干不脆, 说痛苦就象毛毛雨还差不多。 后来这首歌被列为“靡靡之音”, 真是大快人心。

我的同学们喜欢在春天的晚上点着火把下田去抓泥鳅。春天的田水冰冷入骨,打赤脚泡在里面实在不是幸福的事,何况泥鳅是我最不爱吃的东西之一。我从来没去抓过泥鳅。最令我体会农民辛苦的事, 不是汗滴禾下土,而是打着赤脚, 挽着裤腿,弯腰在水里插秧。光是想一想, 都能感到那种透骨冰凉从脚心直传到心尖.

离开福建后, 所去的地方一处比一处温暖,墨尔本的春天更是不冷. 但小时候留下的阴晦印象总是不能改变。如果一定要让我赞美春天,我只能很哲学式的说 “春天来了, 夏天还会远吗?”

Thursday, July 07, 2005

乡愁

故乡
是在春天随解冻的河流流淌
夏天伏在蝉声里
秋天被红叶和蓝天勾起
冬天光秃的枝头
每时每景, 都让我想起
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
又摸不到
的那地方

Wednesday, July 06, 2005

游子吟

童年的记忆是奔波
而今的感觉是劳碌
往事如烟, 往事如烟
不可捉摸

童年里, 母亲经常挽着我的手,下了汽车, 又上火车, 下了火车, 又上轮船。 从妈妈的学校到外婆的家, 从外婆的家再到爷爷奶奶的家。 父母的学校, 我们一年住九个月, 但从来不觉得它是家。童年的记忆, 就是不断的乘车乘船, 奔波又奔波。

有一回火车晚点,我们误了从莪洋到福州的最后一班船。母亲背着大包小包,拉着我的手跑到码头, 船刚刚离岸. 母亲在码头上一边挥手一边喊 “等一等, 等一等”,但那船无动于衷,只是渐去渐远。母亲的喊声在苍茫暮色里听起来是一把又一把的无奈和苍凉。

而今看父母白发如霜,自己每日加班也不过杯水车薪。 摸着扁扁的荷包, 心上涌起的是一阵又一阵未能报答父母的辛酸。

Monday, July 04, 2005

2005 复活节 小记


(一) 旦辞墨尔本
Easter Friday早上,六女四男车分两路由Melbourne 往北去Bylands的马场骑马。

第一辆车上坐了Tony, 苏震, Mia, Rita 和司机老大。 他们这一车在消化了一袋干菠萝蜜后决定自称是菠萝蜜。第二车上是乌龙队长Bill 和四个女生MeiMei, Jenny, Jessica 和Isabella。 至於是Bill 在逃而沿路拐骗了四个女生呢, 还是四女逃犯劫持了一个司机, 菠萝蜜车中五人讨论良久, 仍旧不得而知。

(二)千呼万唤始出来

话说菠萝蜜车中的Tony 计划周详。 马都还未见到, 已想好了要选一匹使他双脚可以着地的小马。他们先到了马场, 一下车寒风飕飕, 个个先去加了衣服又躲回车上吃零食。从车窗看出去,Tony 很欣喜地发现一群高头大马旁果然有几匹只有半高的小马。

待第二车的人也来了, 十人按要求各填了“死了找谁”和 “死了不负责”两张表之后, 一个看来严厉的女管理员终於捧出茶水来。 茶是一种没有名的teabag,用一个粗大老旧的铝茶壶里的开水冲了,再加了牛奶, 黄黄的好象地上黄土泡出来的黄泥汤, 我一下想到“bushtea” 这个词 - 所谓粗茶, 大约莫过于此了。

喝了茶之后, 十人就被领去戴头盔。 那乌龙队长Bill 试了无数个头盔都不满意。最后取了数个头盔肢解 (比如拆下帽沿和垫片之类),总算组合出一顶可显示队长神气的来。几位MM 都感到等了这么久, 有必要替Bill 拍下试妆照以资纪念。这样Bill 终於出来和众人试马去了。

(三) 风萧萧兮道晕马

试马是个十分缓慢的过程。 我们先被领到那群高头大马旁(Tony 骑小马的美梦幻灭), 一个一个地上马, 再调整Stirrup,老半天才上了三个。Jenny 忍不住道:早知如此, Bill 试妆时我们先来试马了。

管理员牵了一匹棕色大马, 问说谁是Nervous one, 我立刻把手举得高高的。 上了马之后, 居高临下, 看什么都觉得小。 那马叫Big Maddy, 稍微一动, 我 就捏一小把汗。那时风又很大, 我一边发抖一边听旁边的梅梅说:“有没有人会晕马呢?"

(四)马不争气兮奈若何

这一路Mia 如何羡慕Isabella一马当先, 如何一路踢马企图闯到队伍前头, 再如何放弃了壮志雄心而不再催马 - 都不值一提,只说她下马了之后, 听到至少三人和她一样踢疼了脚, 还有一人(名略) 大声赞美先人发明汽车的功德。

(五)天生丽质难自弃 (又名: 乌龙队长爱美记)

引: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长得比贵妃还要漂亮。 她十分爱美,因为害怕脂粉遮盖了自己的倾城之色,就是早晨进宫去见皇上也坚持不化妆。

前文提到乌龙队长注重穿着,连戴顶头盔也不马虎。他爱美之甚,和虢国夫人不相上下的事实, 隔了一天才充分显示出来。

骑马之后的第二天晚上 在投宿的Argyle Lodge里, 乌龙 与菠萝蜜两队(分别以Bill 和 Tony 以队长)比试 Charade ,当真是费尽心机,花样百出 (详情见梅梅文)。比斗了一整晚,却是各胜一场。胜负难分之际,菠萝蜜的俏美眉Isabella 生一妙计: 由大家对两队队长进行Super Makeover, 妆美为胜。

Isabella 画妆有术系有目共睹,而且她毫不吝惜捧出一套专业用具来。这种大好机会, 令在场男生都跃跃欲试,唯独Bill 竟一头躲进房间。Bill 不肯带头 画妆,Tony, 老大, 苏震也画不成。一怒之下,他们三人冲入房间,抱胳膊拉腿把Bill 往外拖,只可惜最后被他逃脱 (这一番入屋劫美,有狗仔队照片为证)。令人难解的是,Bill一逃了出来,, 就别着一条腿作无限慵懒状斜坐床头,被Jenny 喀一下拍入镜头。他竟然说“我这么性感的姿势你也敢拍?”哗,性感的姿势,难道是贵妃斜卧美人榻么?怪不得 后来Tony会提议Bill做三陪 (这是后话,此处不表)。

闹了一宿,Bill仍是坚决不肯化妆。任凭Tony 反复声明“Bill画,我也画”,老大频频暗示“大家画了我也画”,Bill 就是不肯成全他们。你道他这是怕丑么?恰恰相反。经不住众人一再盘问,Bill终於招认不肯化妆实在是因为 觉得自己长得太好看,害怕我们化妆技术不好,反而有损他形像。

原来,“不让脂粉沾我面”都是为了天生丽质难自弃呀。嘿嘿,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戴头盔会千呼万唤始出来,又 为什么要摆那贵妃斜卧的造型了。

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般人爱美,化点妆以弥补不足。爱美之极,竟达到了“唯恐脂粉污颜色”程度的,古 往今来,一有杨贵妃的姐姐,二有咸鱼的乌龙队长

作者后记: 爱美记一节本来是不写的,因为被Bill冤枉,而不得不曝光他的 。 说是报复,其实还是恭维Bill. 不要生气啊,不然我只好请你多吃点百毒牛肉片了

Saturday, July 02, 2005

四川酒家

前天在BOX HILL 的 CARRINGTON RD 上发现了一家川人主理的川菜馆: 四川酒家。店里的木桌木椅是一致的茶色, 桌子中间一个洞放火锅,四方方的四川火锅四个字刻在椅背正中, 十分清爽而淳朴。晚餐以火锅为主,典型的三种四川火锅汤底。不想吃火锅的话,餐牌上的小吃却是不可不尝的。 光是抄手就有好几种:龙抄手,红油抄手, 鸡汤抄手, 酸辣抄手等;当然也不乏成名的四川小吃如四川泡菜,夫妻肺片,酸辣粉丝。 多数的小吃$4到$5一碟, 最贵的一道香酥鸭也不过是$6.5。我试了一碟以前没吃过的宜宾燃面,酥酥的肉碎,香菇和辣椒油拌在蛋面上,又香又辣, 连鼻子 也一齐享受美味, 而且满满一盘, 绝不会因为便宜而吃不饱。Menu 上没有饭, 老板说是“因为四川小吃以面食为主” - 一听就觉得很正宗!

与烜谈流水帐

在Bill 的Blog 上看到关于咸鱼们游Warryndyte 的记叙,觉得Bill 下笔比从前幽默, 也不那么流水帐了。本想把这评论发在文后的Comment 上, 想想还是算了,无端端评上论下, 倒象是好为人师的样子。
今天与烜电话上说起才吓了一跳,原来那篇文章竟是出自烜之手, 怪道Bill的水平怎么一下子提高了呢!幸好没有妄发评论, 不然又要得罪人了。烜也说很多人都以为是Bill写的,还学了Tony 的声调说“原来是她------写的”,把一个她字发得又尖又长,象足了Tony.

再看烜的另篇文章, 文风确实很像Bill。 我说她的是“水平较高的Bill”或“较为幽默的流水帐”。烜也笑说大约是最近没看什么书,看来看去都是Bill的Blog, 就写成他的水平了。我想也是的,我自己从前看琼瑶时写的象琼瑶, 看三毛时写的象三毛。十年不写, 笔也涩,心也涩,讲起话来平平板板--好可怕呀,我是不是也看了太多流水帐呢!

烜又为流水帐辩解,说现在的事,以后记起来总是有滋有味,所以当 然想要记下每一个细节。我提到近期我做的一个关于写日记的好处的演讲,说的也是这个道理:记忆是不可靠的,故必须记下来供来日回味。但记叙文总是容易写成流水帐的,我鼓励炫写散文,因她“说话有趣”,又说若不有趣,便与她做不得朋友了。烜说你怎么这么势利呢?其实我自己说话不有趣,自然要与有趣之人交谈,不然两个人都无趣,话题怎么继续呢。

为了与烜说话得到的乐趣,说完电话,我又写了这篇流水帐把我们的谈话记下来。